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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后期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龙海 时间:2024-06-03 点击数:

校教字〔2024〕50号

校内各相关学院:
  为确保我校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科学组织和有序推进,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管理,根据《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字〔2020〕117号)《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23〕113号)等相关要求,现对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后期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成绩考评
  1.答辩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依据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和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开展答辩工作。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组,答辩组由5至7名讲师职称以上教师组成,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任组长。答辩评审意见应根据学生实际完成质量及答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
  2.审阅与评阅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要写出客观、具有针对性的评语,杜绝千篇一律等现象;同行专家要求副教授以上职称,在审阅论文全部资料的基础上,给出科学的评价。指导教师不能兼任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同行专家。
  3.答辩方式
  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可采用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进行。采用线上方式必须以视频形式答辩,线上视频答辩过程中必须做好书面答辩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并保留3-4张视频会议关键截图(如答辩会所有人员在线状态截图、答辩专家组内部会议所有成员在线状态截图、投票结果截图),实现整个答辩过程可回溯、可复查,以确保线上答辩质量。答辩结束后将截图、音频、视频资料的压缩包提交所在教学单位统一留存备查。
  未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学生,或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满意的学生,在对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补充后,可以申请二次答辩。
  4.督导检查
为深入了解各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开展情况,教务处将在答辩期间与校级督导专家共同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组织管理、答辩过程及毕业论文(设计)完成质量等情况。
  5.时间要求
  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截止时间为6月9日,各学院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
  二、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
  1.评优要求
  各学院在全面答辩结束后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从评为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中按毕业生人数3%的数量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论文的“学术不端检测”文字复制比原则上应小于等于10%。
  2.评优材料及系统操作流程
  (1)评优材料包括:毕业论文(设计)缩写文稿(要求3000字以内,word版,缩写格式详见附件1);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名单的签字盖章PDF扫描版(附件2)。
  (2)系统操作流程:教学秘书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内确定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在系统“优秀论文管理”的“学院等级”里标注“优秀”,然后将每个入选学生的毕业论文缩写版、PDF扫描版推荐名单分别作为附件上传。
各学院须于6月14日前完成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工作。
  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管理
  1.各学院须组织专业、指导教师、学生等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及档案存档工作(包含学生个人档案及学院存档材料)。
  2.学院可根据专业建设要求及实际情况,在完善“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的电子版材料之外自行规定纸质版存档要求。存档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与组织机构成员名单、制定的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检查监控记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各专业在拟题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答辩申请表、毕业论文正式文稿(含声明)、设计说明书、图纸、答辩记录、评审表及毕业论文(设计)审查、答辩、成绩评定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材料等。
  四、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各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内容包括:相关制度与标准建设、拟题与选题、过程管理、教师精力投入、学生精力投入、实践条件保障、实验与调查开展情况、学生综合实践及创新能力提升、答辩与成绩评定过程管理、成绩分布分析、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工作意见与建议,并附必要的数据分析。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电子版须于6月30日前由教学秘书上传至“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
  其他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事宜可咨询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赵波 85166784。

附件:1.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
   2.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名单模版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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