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科生教学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吉林大学考古学院2019级本科生考核转专业(类)工作方案实施细则
作者: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时间:2020-01-01 点击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校发〔2018〕610号)的有关精神,我院决定继续开展2019级本科学生考核转专业(类)工作,特制定细则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公布计划、统一调控,尊重个性、双向选择,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总要求,实行 “学校笔试+学院面试考核”的方式,为学生提供更多的专业选择机会。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2019级本科生考核转专业(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决策部署。成员如下:

 组  长:赵宾福

 副组长:段天璟  张全超  

 组  员:蔡大伟      王春雪  赵俊杰

      何景成  邵会秋    

 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转专业(类)工作方案、审核拟转出学生申请资格、组织申请转入学生的面试录取工作。

(二)学院成立转专业(类)监督小组,成员如下:

 长:李宏伟

副组长: 侯建峰

 员:彭善国  苏海波  何景成  王连龙

监督小组负责对面试考核的规范性进行监督,同时对学院转专业(类)工作的程序规范公开和政策合法合规进行监督。

教学与师资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转专业(类)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及过程监管。

三、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要求

符合《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的学生,均可网上报名,由学院推荐,学校审核。

1.学校统一考核转专业(类)面向全校在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不含降级学生),且未调整过专业(类)的。

2.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

3.符合拟转入专业(类)当年国家和学校所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若拟转入专业(类)当年招生还有其他特殊要求,学生还必须满足其要求。

(二)计划录取名额

学院

名称

学院代码

专业

名称

专业代码

招生人数

授予学位门类

接收人数

转出人数

综合

类别

考古学院

38

考古学类

Y3801

58

历史学

12

29

人文类

(三)考核方式及录取办法

1.我院转专业(类)考核方式为“学校笔试+学院面试”。

考核成绩由学校转专业(类)笔试考核成绩和学院面试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学校组织的转专业(类)笔试考核成绩占考核成绩的60%,学院面试考核成绩占考核成绩的40%。

2.接收学院的考核转专业(类)工作小组组织对建议人选进行面试,面试时采取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有序评定。

3.考核时间:初试学校统考。复试20203月。

4.复试地点:考古学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四、相关日程安排及要求

(一)2019年12月30日16:00前,各学院上报《学院专业(类)转出和拟接收计划要求表》。学院可于12月26日起,在教务管理系统录入转专业(类)计划,然后生成报表,经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教务科。

(二)2020年1月3日16:00前,学校在校园网上公布学院各专业(类)接收人数、各专业的考试科目。

(三)2020年1月6日12:00—2020年1月12日22:00,符合条件有意愿转专业(类)报名的学生可以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填报相应的转专业(类)信息。过期系统关闭,不再接收报名及修改相关信息。

考虑统一公平给予每名学生一次填报志愿选择专业的机会,同时,缩短转专业进程,便于转专业学生尽快进入新专业学习,故不再进行转专业的第二次填报志愿和补录工作,实行一次性填报志愿,一次性完成投档、面试、录取。请同学们填报志愿时,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力求志愿梯度科学合理。

(四)2020年1月17日16:00前,各学院2019级学生期末考试成绩登录完毕,教务处对所有预报名转专业(类)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核。

(五) 2020年2月19日起,各学院教学秘书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本院学生转专业(类)申请预审核结果,于2月21日11:00前在系统上确认并提交。2月24日前对系统生成审核后的专业排序、学生预报名统计情况下载并公布。

() 2020年2月21日15:00—2月24日12:00,学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预审核结果,确认相关信息,并打印《转专业(类)审批表》留存。

2月25日11:00前,学院将由教学副院长审批签字盖公章的《转专业(类)审批表》、《学院转专业(类)情况汇总表》及《第一学期专业成绩排名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务科。

2月26日14:00-2月28日20:00,学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并打印准考证。

(七) 2020年2月29日,学校组织转专业(类)笔试考试。学生各科目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将在学生准考证上注明,并在校园网上公布。

(八) 参加转专业(类)考核的学生和参与转专业(类)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遵守纪律,一经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如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为保证本次考核转专业(类)工作顺利进行,请严格认真遵照以上工作程序,安排做好各阶段的工作。

联系部门: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联系人:王丽婷

电话:85167932

           考古学院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20201月1

 

版权所有: 吉林大学考古学院   吉ICP备06002985号-1     吉公网安备 220173020000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