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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学院2021级本科生大类分流结果公示
作者:于潇濛 时间:2022-06-06 点击数:

根据《考古学院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2021级)》,现将专业分流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21年6月6日-6月10日,如有异议,请与考古学院教学与师资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18686622255

联系人:王思拓

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2021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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