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9]19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校发〔2012〕53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学期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9]8号),学校决定于5月8日下午举办2019年春季学期“大学生创新训练”优秀项目评审会暨“创业训练”项目结题答辩会,通知如下:
一、分组情况
按照参评项目所属学科与专业,考虑申报数额与项目参与人所在校区,“大学生创新训练”优秀项目评审分为八组,创业训练结题项目一组,分组汇报及答辩时间、地点如下:
第一组:哲学社会学院、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考古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5月8日下午13:30,中心校区李四光楼209室;
第二组:经济学院、法学院、行政学院、商学院、管理学院、公共外交学院,5月8日下午13:30,中心校区李四光楼307室;
第三组: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5月8日下午13:30,中心校区李四光教学楼309室;
第四组: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学院、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5月8日下午13:30,南岭校区逸夫教学楼A区103室;
第五组:地球科学学院、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建设工程学院、新能源与环境学院,5月8日下午13:30,朝阳校区水工楼417室;
第六组:数学学院、物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5月8日下午13:30,中心校区李四光教学楼318室;
第七组: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通信工程学院、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5月8日下午13:30,中心校区李四光教学楼313室;
第八组:动物医学学院、动物科学学院、植物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5月8日下午13:30,和平校区图书馆二楼报告厅;
创业训练结题项目:5月8日下午13:30,中心校区唐敖庆楼D区314。
二、评审形式及要求
参评各项目组全体成员提前半小时到汇报会现场,以PPT形式进行汇报,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回答专家提问时间不超过3分钟,不参加本次汇报答辩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欢迎热衷于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同学参加旁听。
附件:1.创新训练参评优秀项目分组名单
2.创业训练申请结题项目名单
教 务 处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