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更好落实2021年各教学单位本科实习任务,高效有序执行实习教学计划,提高实习经费使用效益,提升实习教学质量,推动实习教学科学化、规范化发展,请各教学单位认真落实并提交2020年实习教学工作总结、2021年本科实习教学计划及实习经费预算,并通过“实践教学管理系统”(https://oep.jlu.edu.cn/practice)进行填报并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2020年实习教学工作总结
1.2020年实习教学工作总结需在系统中进行填报,总结内容包含基本教学情况、实习经费执行情况、实习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及实习安全措施、学院在加强实习教学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和成效、实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实习教学改革计划、意见与建议等六部分,须于2021年3月26日16:00前在系统中填写完毕并提交;
2.提交后,导出并打印一份水印版实习工作总结,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1年3月29日16:00前扫描形成pdf版本材料上传系统。
二、填报2021年本科实习教学计划及实习经费预算
1.填报2021年吉林大学本科实习教学计划时,需先在系统中下载实习计划模板并严格按照填写要求进行填写,可依据2020年吉林大学本科实习教学计划进行修改或添加;
2.完成实习计划编制后,将电子版实习计划上传系统,并由系统自动进行数据核查;
3.实习计划通过数据核查后,须于2021年3月26日16:00前在系统中完成实习经费预算填报;
4.从系统中导出并打印一份水印版实习教学(经费)计划表,由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后,于2021年3月29日16:00前扫描形成pdf版本材料上传系统。
三、其他说明
1.2020年本科实习教学工作总结、2021年本科实习教学计划及实习经费预算将作为2021年各教学单位实习经费额度分配的重要依据,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科学填报。各学院实习经费额度将经学校评审后另行通知。
2.根据《吉林大学实习教学经费管理办法》(校教字〔2015〕57号)的相关规定,在实习教学经费报账时,应以实习课程为单位,限定于自实习教学课程结束后20天内完成报账程序。凡超过20天未完成报销的,则视为该实习课程无需报销。
3.自2021年起,实习教学经费执行分批拨付制度,即每学年春季学期先行拨付实习教学经费的70%,视春季学期实习经费执行情况,于秋季学期初下拨剩余经费。
联系人:蔡印85166784
系统技术人员:牛立刚电话:13596477278,QQ:1600603
教务处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