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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组织本科生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龙海 时间:2024-04-09 点击数:


校教字〔2024〕28号

各教学单位:

为持续改进本科课堂教学质量,提高育人水平,按照《吉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校发〔2023〕202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本科生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分别从课程、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效果方面客观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工作安排

1.评价时间

2024年4月8日9:00—4月19日16:00

2.评价对象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1-6周所有已开课程的任课教师。

二、评价系统使用说明

1.学生用外网须先登录WEBVPN系统(网址为https://webvpn.jlu.edu.cn/login)访问“吉林大学教务管理系统”。用户名为学生本人吉大邮箱,密码即邮箱密码,忘记密码可点击VPN登录页面的“忘记密码找回入口”。

2.学生用校内网直接登录“吉林大学教务管理系统”(https://iedu.jlu.edu.cn),点击左侧“教学质量评价”(电脑或pad端点击“教学评价”\手机端点击“评教移动端”),点击我的任务,出现所需评价的“2023-2024-2学生期中评价问卷”,点击相应记录进入评价页面。评价项目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信息一旦提交将无法修改。(若有多名教师同授一门课程的情况,未给自己授课的教师可以点击忽略评价)

3.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评价,参与评价学生的个人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被评教师只能看到反馈意见,不能获得学生的个人身份信息。

三、评价结果及反馈

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人员可实时进入“吉林大学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质量评价-教学评价-教学调查-期中评价-统计分析”查看评价进展情况。评价结束后,任课教师可以在“评价我的”模块查看被评结果;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人员应及时查看“教学分析-数据分析报告”中的院系评价分析报告及评价结果。学院应及时进行总结,督促教师根据学生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及时改进教学方式和方法,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四、相关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各单位教学秘书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将相关程序和要求传达到每位学生,及时组织学生评价,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认真评价。若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质量评估科李老师、谢老师联系,电话:85153819。


教务处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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