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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部分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时间:2019-10-11 点击数:

校发[2019]410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健全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常态监测机制,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19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36号)要求,我校正在开展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填报基本情况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和吉林省教育厅要求,我校自2014年起,每年都通过教育部评估中心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数据包括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临床医学专业情况补充表和工科类专业情况补充表9大类信息。采集上报的数据是教育部评估、认证及人才培养质量监测的重要依据。2019年,国家数据平台在2018年改版的基础上,又进行了升级,由7大类增加到9大类,表格数由88个增加到100个(师范类专业除外),对应的指标数据项也进行了增加和调整。

本次数据采集工作仍采取以职能部门集中填报为主、各相关单位提供部分数据为辅的方式进行。目前,绝大部分数据表是通过职能部门掌握的现有数据填报完成,但仍有少部分指标数据项需由各相关单位完成,内容主要涉及本科专业信息、全校教职工和相关管理人员基本信息、本科专业核心课程、实践环节及教改信息、教师科研成果、奖励信息、学生学习成果信息、实验设备情况和图书资料等数据内容。

二、需提供数据的内容及说明

(一)专业信息

1.请各单位负责教学相关部门核对并填报《专业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包括《表1-5-1专业基本情况》《表1-5-2专业大类情况表》《表4-2专业培养计划表》及填表用信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填报数据项具体指标内涵解释及填表要求见附件内各EXCEL表,请在附件内的EXCEL表上进行填报或更改。

2.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教学相关部门于10月11日下班前,将经分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专业基本信息表》(附件1)纸制版及电子版(筛选出本单位的信息)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鼎新楼A312),联系人:蒋拓,电话:85166873,E-mail:jiangtuo@jlu.edu.cn。

教职工基本信息

1.请各单位负责人事相关部门核对并填报《教职工基本信息》(见附件2),包括《表1-6-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6-2教职工其他信息》《表1-6-3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1-6-4附属医院师资情况》。此外,附件包括了《表1-3学校相关党政单位数据》《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数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为填表用信息。需要说明的是:

(1)此次填报数据是在以往数据基础上进行核实和补充,请各单位人事相关部门人员添加教务处质量评估科qq(1752786569)获取本单位相应人员信息表,如有疑问请联系陈卓老师,联系电话:85153819。

(2)《表1-6-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6-2教职工其他信息》统计的是截至2019年9月30日学校在职的教职工,以及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31日内离职的教职工信息(不含工勤人员),涉及全校所有单位(其中,白求恩医学部教职工填报表1-6-1和表1-6-2,第一、二、三临床医学院和口腔医学院不需填报)。

(3)第一、二、三临床医学院和口腔医学院的师资情况需填报《表1-6-4附属医院师资情况》。

2.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人事相关部门于10月15日下班前,将经分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附件2中相关填报表格的纸制版及电子版报送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鼎新楼A743室),联系人:王守佳,电话:85167743,E-mail:rsxxzx@jlu.edu.cn。

相关管理人员基本信息

1.请各单位教学、人事相关部门核对并填报《表3-2相关管理人员基本信息》(见附件3)。具体指标内涵解释及填表要求见附件内工作表。

2.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教学、人事相关部门于10月15日下班前,将经分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表3-2相关管理人员基本信息》(附件3)纸制版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鼎新楼A340),联系人:曾媛,电话:85166874,E-mail:zengyuan@jlu.edu.cn。

优势专业、专业核心课程

1.请各单位负责教学相关部门核对并填报《优势专业、专业核心课程》(见附件4),包括《表4-3优势(一流)专业情况》《表5-1-3专业核心课程情况》。具体指标内涵解释及填表要求见附件内各EXCEL表。

2.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负责教学相关部门于10月18日下班前,将经分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优势专业、专业核心课程》的纸制版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鼎新楼A312),联系人:蒋拓,电话:85166873,E-mail:jiangtuo@jlu.edu.cn。

(五)创新创业教师情况、分专业实验课毕业综合训练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信息

1.请各单位负责实践教学部门填报《创新创业教师情况、分专业实验课、毕业综合训练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信息》(见附件6),包括《表1-8-1本科实验场所》《表2-8-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表3-6创新创业教师情况》《表5-1-4分专业(大类)专业实验课情况》《表5-2-1分专业毕业综合训练情况》《表5-2-2分专业教师指导学生毕业综合训练情况(非医学类专业填报)》《表GK-1工科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情况》《表GK-3工科类专业经费情况》。具体指标内涵解释及填表要求见附件内各工作表。

2.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负责实践教学部门于10月18日下班前,将经分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创新创业教师情况、分专业实验课、毕业综合训练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信息》(附件6)纸制版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创新教育与实践教学科(鼎新楼A336),联系人:张宇楠,电话:85167170,E-mail:zhyn@jlu.edu.cn。

(六)学生学习成果信息

1.请各单位负责实践教学部门填报2018-2019学年学院《学生学习成果信息》(见附件7),包括《表6-6-1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情况》《表6-6-3学生获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奖励情况》《表6-6-4学生获专业比赛奖励情况(艺术类专业用)》《表6-6-5学生获专业比赛奖励情况(体育专业用)》《表6-6-6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表6-6-7学生创作、表演的代表性作品(除美术学类专业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用)》《表6-6-8学生专利(著作权)授权情况》。具体指标内涵解释及填表要求见附件内各工作表。

2.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负责实践教学部门于10月22日下班前,将经分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学生学习成果信息表》(附件7)纸制版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创新教育与实践教学科(鼎新楼A336),联系人:张宇楠,电话:85167170,E-mail:zhyn@jlu.edu.cn。

(七)本科实验设备情况

1.请各单位负责实验室设备管理部门填报《本科实验设备情况》,包括《表2-7本科实验设备情况》《表2-8-1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情况》《表GK4工科专业本科教学实验室情况》(见附件8),填报具体内容,请联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王志飞老师,电话:85151096,QQ:345182479,E-mail:wangzhifei@jlu.edu.cn。

该表填报的是截至2019年9月30日,用于本科实验教学的实验场所的设备情况。填报数据的指标内涵解释详见附件8。

2.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负责实验室设备管理部门于10月22日下班前,将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后的附件8《本科实验设备情况》电子版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王志飞,电话:85151096,QQ:345182479,E-mail:wangzhifei@jlu.edu.cn。

(八)图书资料信息

1.请各单位负责图书资料信息的部门填报《图书资料信息表》(见附件9),包括《表2-3-1图书资料情况表》《表2-3-2图书当年新增情况表》。具体指标内涵解释及填表要求见附件内各工作表。

2.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负责图书资料信息的部门于10月25日下班前将经分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图书资料信息表》(附件9)纸制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图书馆(前卫南区图书馆205室),联系人:田丹,电话:85166076,E-mail:1818123@qq.com。

在数据填报过程中,若对指标解释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田老师。

(九)各教学单位领导、同行、督导听课记录信息

请各单位教学部门填报《各教学单位听课次数统计表(2018-2019学年)》(见附件10),并请于10月25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质量评估科,联系人:陈卓,电话:85153819,E-mail:zlpgk@jlu.edu.cn。

三、相关要求

1.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是教育部建立的一项高校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机制,是评估、认证的审查依据。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数据采集工作的重要性,报送的数据应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核,确保数据完整、准确。

2.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本次数据采集工作必须在11月中旬上报教育部。在校内各单位进行数据采集后,学校还要进行汇总与上报。因此,数据的采集填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相关单位务必按时完成。

数据采集工作联系人:李园,85153819,13504479677

陈卓,85153819,18946560615

附件 1.《专业基本信息表》

2.《教职工基本信息》

3.《表3-2相关管理人员基本信息》

4.《优势专业、专业核心课程》

5.《创新创业教师情况、分专业实验课、毕业综合训练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信息》

6.《学生学习成果信息》

7.《本科实验设备情况》

8.《图书资料信息表》

9.《各教学单位领导、同行、督导听课记录信息》

教务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图书馆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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