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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核实本科生创新实践成果奖项的通知
作者: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时间:2020-08-31 点击数:

校教字[2020]68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激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热情,激发探索创新精神,增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深入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提升本科生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学校依据《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成果奖励办法》(校教字[2016]40号)(附件1)和《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成果奖励办法》(校教字[2019]59号)(附件2)的规定,按照《关于吉林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20]32号)上报数据,以及依据《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5]142号)评选确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优秀项目,审核确立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成果奖励项目,具体包括“2016年5月30日至2018年12月31日吉林大学大学生科学竞赛奖项补报名单”(附件3)、“2019年度吉林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奖项名单”(附件4)、“2019年年度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优秀结题项目奖励名单”(附件5)、“2020年春季学期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新项目”优秀结题项目奖励名单”(附件6),请各教学单位予以核实,要求如下:

一、奖励项目

依据《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成果奖励办法》(校教字[2016]40号)和《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成果奖励办法》(校教字[2019]59号)的规定,核实奖励项目。

二、奖励项目信息

核实各类各级奖励项目信息,包括学生姓名、学号(不是教学号),如学生已经离校要求提供获奖学生本人开户行全称、银行卡卡号,如学生在吉林大学读研深造,学号应填报研究生学号。

三、补报

对未提供证明材料的“2016年5月30日至2018年12月31日吉林大学大学生科学竞赛奖项补报名单”(附件3已经标注),补报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如遗漏项目补报,请按各类奖项目名单格式进行补报,并附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送时间及材料要求

本科学生创新成果奖项审核数据以学院为单位上报,请各教学单位于2020年9月4日下班前,将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各级各类奖项名单报送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办公室(中心校区鼎新楼A209室),电子版发至fukun@jlu.edu.cn

联系人:付坤 联系电话:85166413

附件:1.《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成果奖励办法》(校教字[2016]40号)

2.《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成果奖励办法》(校教字[2019]59号)

3.2016年5月30日至2018年12月31日吉林大学大学生科学竞赛奖项补报名单

4.2019年度吉林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奖项名单

5.2019年度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优秀结题项目奖励名单

6.2020年春季学期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结题项目奖励名单

教务处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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