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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考古学院2018级本科生考核转专业(类)工作方案实施细则
作者: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时间:2019-03-21 点击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校发〔2018610号)的有关精神,我院决定继续开展2018级本科学生考核转专业(类)工作,特制定细则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公布计划、统一调控,尊重个性、双向选择,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总要求,实行 “学校笔试+学院面试考核”的方式,为学生提供更多的专业选择机会。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2018级本科生考核转专业(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决策部署。成员如下:

  长:赵宾福

副组长:段天璟 张全超

  员:蔡大伟   王春雪

  吕   何景成 邵会秋

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转专业(类)工作方案、审核拟转出学生申请资格、组织申请转入学生的面试录取工作。

2.学院成立转专业(类)监督小组,成员如下:

  长:王 

副组长: 侯建峰

  员:彭善国 苏海波 何景成 王连龙

监督小组负责对面试考核的规范性进行监督,同时对学院转专业(类)工作的程序规范公开和政策合法合规进行监督。

3. 学院成立转专业(类)复试(面试)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长:段天璟

副组长:侯建峰

  员:冯  权乾坤 王思拓 王丽婷 杨晨

教学与师资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转专业(类)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及过程监管。

三、实施细则

()转专业要求

符合《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的学生,均可网上报名,由学院推荐,学校审核。

1.学校统一考核转专业(类)面向全校在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不含降级学生),且未调整过专业(类)的。

2.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

3.符合拟转入专业(类)当年国家和学校所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若拟转入专业(类)当年招生还有其他特殊要求,学生还必须满足其要求。

(二)计划录取名额

学院

名称

学院代码

专业

名称

专业代码

招生人数

授予学位门类

接收人数

转出人数

综合

类别

考古学院

38

考古学类

Y3801

64

历史学

13

19

人文类

(三)考核方式及录取办法

1.我院转专业(类)考核方式为“学校笔试+学院面试”。

考核成绩由学校转专业(类)笔试考核成绩和学院面试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学校组织的转专业(类)笔试考核成绩占考核成绩的60%,学院面试考核成绩占考核成绩的40%

2.接收学院的考核转专业(类)工作小组组织对建议人选进行面试,面试时采取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有序评定。

3.考核时间:初试学校统考。复试201932113:00

4.考核地点:复试:考古学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为保证本次考核转专业(类)工作顺利进行,请严格认真遵照以上工作程序,安排做好各阶段的工作。

联系部门: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联系人:王丽婷

电话:85167932

考古学院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201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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