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以下两个项目或途径申请吉林大学高水平海外博士后,两个项目在申请条件、薪资待遇等方面存在差异,请详细阅读相关政策介绍。
后附【“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和【一类高水平海外博士后】政策介绍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政策介绍
一、项目介绍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是国家为引进海外高水平博士(后)而设立的博士后项目,每年在全国范围内资助100名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从事两年的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引进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近三年在国外(境外)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获得博士学位;
3.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三、引进指标:4个
四、申请程序
1.个人提交申请;
2.博士后工作办公室资格初审;
3.拟接收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是否推荐申报引进项目及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
4.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提交学校人才与学术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会议审议。
五、薪资标准
1.60万人民币/2年,发放方式为:进站后以25万人民币/年计算(含工资和保障待遇个人缴纳部分),按月发放薪资,共计发放24个月,若在站期间达到三类助力计划博士后科研业绩条件,一次性发放5万元科研绩效奖励;若在站期间达到出站考核业绩条件,再一次性发放5万元科研绩效奖励。
2.若引进博士后为中国籍人员,学校依据相关文件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应缴纳部分从薪酬中代扣代缴。若引进博士后为外籍(境外)人员,依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学校参照《外籍及港澳台来华人士综合医疗保险》协助其办理在华期间医疗保险;学校依据相关文件规定为其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其中个人应缴纳部分从薪酬中代扣代缴。
3.500元/月交通补贴,共发放24个月;
4.700元/月租房补贴,共发放24个月;
【综上,引进项目博士后收入标准如下表所列】:
国籍 |
起薪标准 |
税前现金收入 |
保障待遇收入 |
外 籍 |
25万人民币/年 |
基本:49.5万人民币/两年 达到三类博士后标准:54.5万人民币/两年 达到副教授标准:59.5万人民币/两年 |
11.6万人民币/两年 |
中国籍 |
25万人民币/年 |
基本:41.2万人民币/两年 达到三类博士后标准:46.2万人民币/两年 达到副教授标准:51.2万人民币/两年 |
33万人民币/两年 |
5.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5万人民币/人/站,人文社科类3万人民币/人/站)。
六、福利待遇
1.有留校意愿的引进博士后通过学校教师聘用考核程序后纳入师资预留队伍,博士后工作期满并通过出站考核后可留校任教,不占用拟接收中层单位当年的教师补充计划,留校聘用程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通过人才与学术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会议评审可聘任为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从进站之日算起,聘期为在站期间;
3.提供科研成果奖励;
4.可租住精装修博士后公寓;
5.提供免费健康体检;
6.提供冬季采暖补贴;
7.在站期间子女享受与我校在编教职工子女同等的入学与入托待遇。
七、出站考核标准
出站考核须达到所在中层单位科研为主型副教授科研业绩条件。
一类高水平海外博士后政策介绍
一、项目介绍
一类高水平海外博士后是学校为提升博士后国际化程度,为“双一流”建设汇聚高水平青年人才而设立的博士后招收类别。
二、招收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在世界知名大学(世界排名前300)或国际知名科研机构获得博士学位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年以上。
三、招收计划
每年20名。
四、申请程序
1.个人提交申请;
2.博士后工作办公室资格初审;
3.拟接收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是否推荐申报;
4.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提交学校人才与学术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会议审议。
五、薪资标准
1. 60万人民币/2年,发放方式为:进站后以25万人民币/年(含工资、保障待遇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计算,按月发放薪资,共计发放24个月,若在站期间达到所在中层单位科研为主型副教授科研业绩条件,一次性发放5万元科研绩效奖励;若在站期间达到出站考核业绩条件,再一次性发放5万元科研绩效奖励。
2.若引进博士后为中国籍人员,学校依据相关文件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若引进博士后为外籍(境外)人员,学校依据相关文件规定为其缴纳医疗保险和企业养老保险。
3.500元/月交通补贴,共发放24个月;
4.700元/月租房补贴,共发放24个月;
【综上,一类高水平海外博士后收入标准如下表所列】:
国籍 |
起薪标准 |
税前现金收入 |
保障待遇收入 |
外 籍 |
19万人民币/年 |
基本:36.8万人民币/两年 达到副教授标准:41.8万人民币/两年 达到破格副教授标准:46.8万人民币/两年 |
15.8万人民币/两年 |
中国籍 |
16.5万人民币/年 |
基本:27.3万元人民币/两年 达到副教授标准:32.3万人民币/两年 达到破格副教授标准:37.3万人民币/两年 |
25.5万人民币/两年 |
5.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5万人民币/人/站,人文社科类3万人民币/人/站)。
六、福利待遇
1.有留校意愿的一类高水平博士后通过学校教师聘用考核程序后纳入师资预留队伍,博士后工作期满并通过出站考核后可留校任教,不占用拟接收中层单位当年的教师补充计划,留校聘用程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提供科研成果奖励;
3.可租用精装修博士后公寓;
4.提供免费健康体检;
5.提供冬季采暖补贴;
6.在站期间子女享受与我校在编教职工子女同等的入学与入托待遇。
七、出站考核标准
出站考核须达到所在中层单位科研为主型破格副教授科研业绩条件(一般为科研为主型副教授科研业绩条件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