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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吉林省享受“18条”人才政策待遇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时间:2020-03-27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按照享受我省“18条”人才政策待遇对象申报评定工作部署,定于近期开展相关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3月27日至4月3日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享受“18条”人才待遇对象划分为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部级领军人才(C类)、省级领军人才(D类)(详见附件1)。

(一)申报范围

1.从省外引进(含柔性引进)人才:与我校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协议)的人才。首次签订日期最早可前溯至2014年2月5日。

2.省内享受扶持政策人才:对照我省人才目录,经认定符合我省D类及以上标准条件的省内人才,此类人才须在编在岗。

(二)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

3.身体健康,能坚持从事创新创业创造工作。

4. A层次人才无年龄限制;B、C、D层次人才年龄一般情况不超过60周岁,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三、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吉林省享受“18条”人才政策待遇对象评定申报表》(附件2)和《吉林省享受“18条”人才政策待遇对象评定一览表》(附件3)

2.学院报送。(1)各中层单位要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书面材料与电子数据真实一致,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或电子数据与书面材料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吉林省人社厅将立即取消其推荐资格,停止所在中层单位下一年度推荐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学院将填报人信息汇总录入《“18条汇总表”(内分省外引进人才和省内享受扶持政策人才)(附件4),注意查看表格内“填表说明”。

四、报送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请。

2.请各单位将附件2、附件3、附件4,以学院命名,电子版于4月3日前发送至panguoqing@jlu.edu.cn。内附个人文件夹以“学院+姓名”命名。纸质版材料(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综合服务科鼎新楼A651室。

五、其他说明

疫情期间,申报前期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网上受理为主,待疫情结束后,相关材料报送及工作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根据省人才新政“18条”划分A、B、C和D类人才称号(附件5),相应咨询和联系方式:

1.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李梦鸽 89228978 潘国庆 89228972

2.教务处:

联系人:刘成萌 85166422

3.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王殿钧 85168706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联系人:付 娜 85167425

5.科学技术处:

联系人:朱 明 85167419 于敬鹏 85166454

孙铁民 85166453

6.社会科学处:

联系人:孟祥臣 85167299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附件1:《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

附件2:《吉林省享受“18条”人才政策待遇对象评定申报表》

附件3:《吉林省人才18条评审一览表(2019-2020年度)》

附件4:《“18条人才政策”汇总表(省外引进人才和省内享受扶持政策人才)》

附件5:《职能部门相对应的人才称号

附件6:《关于享受我省“18条”人才政策待遇兑现对象参评人员范围界定的几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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