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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时间:2020-01-20点击数:

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工作安排,学校组织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以下简称“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人员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2020年度计划资助15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其中,参加“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所列会议,且受邀做口头报告的申请人,经学校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复核通过后,可先到先得,直接资助,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二、申报条件

1.我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且须流动站所在中层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

2.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学术交流会议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3.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须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或者由国际著名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4.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宣读论文的正式书面录用通知。

5.在从事本站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6.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博士后,在国(境)外工作期间不能申报本项目。

7.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年度(可先参会,后报销)。

三、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为个人申请、学校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审核并择优确定资助人选。具体程序为: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即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2份,并上传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二)准备纸质材料

准备纸质申报材料合订本2册,装订要求为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附件)。合订本所需材料如下:

1.《申请表》;

2.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通知;

(2)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邀请函;

(3)论文被会议收录的证明。

(4)论文首页扫描件(需标出论文作者和署名单位)

以上证明材料均要求以正式信函形式英文(或学术会议所在国语言)撰写,不可用电子邮件代替。合订本由博士后流动站所在中层单位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材料报送

申请人完成系统申报并将上述纸质材料准备完毕后,可于2020年10月31日前随时报送至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1.学术交流项目可随时申报,学校随时审核,随时推荐上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拟于4月、7月、11月分三批次公布获选结果。

2.申请人要保证材料真实、准确,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3.获资助博士后可先行参会,待正式获选结果公布、资助经费拨付后报销。

4.申请材料如涉密,须做好脱密处理。

联 系 人:李雪涛申 川 师小达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625室

 联系电话:0431-85151333

办公邮箱:postdoc@jlu.edu.cn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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