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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考古学院实验安全责任体系

作者: 编辑:行政办公室 时间:2021-04-27点击数:

实验室安全工作负责人:张全超

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1.动物考古实验室(正新楼203205206212

负责人:王春雪;安全员:赵瑞

2.生物力学实验室(正新楼1104

负责人:王春雪; 安全员:赵瑞

3.淀粉粒分析实验室(正新楼1105

负责人:王春雪; 安全员:赵瑞

4.石器分析实验室(正新楼1109

负责人:方启; 安全员:赵瑞

5.金属文物保护实验室(正新楼1106

负责人:冯楠; 安全员:李天枢

6.人类骨骼考古实验室I(正新楼201204211

负责人:张全超; 安全员:李天枢

7.骨质文物保护实验室(正新楼1107

负责人:张全超; 安全员:李天枢

8.稳定同位素实验室(正新楼1117

负责人:张全超;安全员:李天枢

9.文物应用技术实验室(正新楼1116

负责人:林雪川;安全员:李建

10.纸质文物保护修复实验室(正新楼1108

负责人:姜晓东; 安全员:李建

11.DNA实验室(1101111011111112111311141115

负责人:蔡大伟;安全员:李建

12.人类骨骼考古实验室II(正新楼202209210

负责人:魏东;安全员:李建

13.数据处理中心(正新楼1101

负责人:蔡大伟;安全员: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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