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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

作者: 编辑:考古学院 时间:2018-06-11点击数:

校内相关教师: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于2018年5月起开始受理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申请,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补发范围

自2004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或教育部)派出并已完成任期正常离任回国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

二、申请程序

1.填写申请

申请人需登陆/teachers/,点击“部署院校教师注册”,填写并提交《荣誉证书登记表》。然后下载打印《荣誉证书登记表》,于6月22日之前向国际汉语教育东北基地(鼎新楼A626)提交纸质版本。

2.材料报送

国际汉语教育东北基地就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后的纸质材料寄送至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师资处。

3.证书颁发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师资处根据证书颁发办法进行终审,确认无误后,统一制作证书,并将证书邮寄至我校。我校按要求颁发证书。

本通知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师资处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如下:

邮箱:jszs@hanban.org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9号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师资处100088

吉林大学国际汉语教育东北基地联系方式

杨振 电话:85166567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国际汉语教育东北基地

2018年6月11日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联系电话:0431-85167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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