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 页 科研管理 通知公告 正文

(转)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征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时间:2021-01-18点击数:

校社科字〔2021〕5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广泛听取社科界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关于征集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的通知》,公开征集重大项目选题,现将本次征集推荐选题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征集内容。本次选题征集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党和国家重大工作部署和实际部门决策需求,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从不同学科、不同领域提出一批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应用类和跨学科类选题,一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基础类选题。

   2.基本要求。拟定重大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可参阅历年重大项目立项课题)。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各类专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重复。凡以前提供过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题,以及向社会科学处报送的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课题选题、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此次一律不再推荐。

   3.选题的产生和报送。请各单位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充分论证和提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经各单位学术委员会排序后报送社会科学处。鼓励知名专家学者依托长期学术积累、丰富前期成果和个人学术创见提出有分量、有价值的重大项目选题。已结题的各类重大项目、学校重大课题培育项目、学术名家自由探索计划、青年学术领袖培育计划负责人应积极参与此次选题申报。各类选题须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附件1),含30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重点就推荐选题的学术依据、提出背景、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及主要思路等方面进行论述。

   4.选题的遴选和采用。选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选题总数限额数量为12个,社会科学处将组织专家学者对征集选题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情况按照限额数量报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对征集选题进行匿名评议,根据专家投票推荐情况遴选部分选题列入2021年度重大项目招标范围。凡被正式列入招标范围的选题推荐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同意对所拟选题进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5.报送具体安排。请各单位于2021年2月19日前将本单位选题《推荐表》《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和《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各1份及电子版报送社会科学处。3月2日前,社会科学处组织评审、拟上报选题推荐人登陆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提交选题。

   联 系 人:马赫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hma@jlu.edu.cn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

         2.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推荐选题汇总表

         3.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级学科表

社会科学处

2021年1月18日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联系电话:0431-85167939

版权所有 2015 吉林大学 吉ICP备0600298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