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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考古学院优秀新生奖励办法(修订)

作者: 编辑: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时间:2021-04-21点击数:

为进一步吸引优秀生源报考我院,经考古学院第一届领导班子第69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

1.本科大一新生

2.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政策

1.学校认定并奖励的优秀高考生源,在学校奖励的基础上,学院对其进行等额奖学金资助。

2.报考并被我院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包括本校和外校生源,每人一次性发放奖学金人民币5000元。

三、奖励形式

新生报到入学后的第一学期发放,没有报到或因个人原因放弃的考生不可获得。

四、其他

1.本办法自2021级本科生和2022级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2.2021级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仍按《吉林大学考古学院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执行,执行完毕后该办法自动废止。

3.根据教育部、吉林大学以及学院相关政策的调整,可对本办法进行修订或废止,并经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实行。

4.本科生奖励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实施,研究生奖励由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最终解释权在院党政联席会议。


                       吉林大学考古学院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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