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 页 研究生教育 通知公告 正文

(转)关于做好2020年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时间:2020-06-18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2020年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即将开始,现对今年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积极开展“毕业季”主题活动

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国家、省市及我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网络等新媒体方式组织开展好“感恩吉大、祝福吉大、根系吉大”毕业季主题活动。组织毕业生党员上一堂党课,重温一次入党誓词,与导师谈一次心,开一次班会,重唱一次校歌,拍一张留念照片等,激发毕业研究生爱校荣校,感恩导师和母校,珍惜同窗情谊,引导研究生建立诚实做人、踏实做事、爱岗敬业、报效祖国的理想信念和追求。

二、毕业鉴定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总结鉴定暂行办法》(校研院[2002]22号)的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和全面考核的原则,认真做好毕业研究生的毕业鉴定工作。毕业鉴定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不足,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三、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6月20日前,本学期通过答辩的研究生本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gim.jlu.edu.cn),并进行填写,由研究生本人或者培养单位打印《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填写要求如下:

1.毕业研究生本人必须认真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不在校的研究生签字后在6月23日前将此表邮寄到所在培养单位。

2.“培养单位党组织鉴定”一栏由毕业研究生所在党委(总支)填写并加盖培养单位党委(总支)公章。

3.“导师对毕业研究生业务能力、外语水平介绍及综合素质的评议”一栏,由导师填写并签字。

4.“培养单位意见”一栏,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填写,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5.“学校意见”一栏,由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签署。

四、领取《毕业生购买学生票证明》

1.在学期间享受乘车半价优惠且在校的毕业研究生凭《毕业生购买学生票证明》仍可享受一次离校回家乘坐火车的半价优惠,乘车到达地点仍为父母或配偶家庭所在地,有效日期至7月31日。

2.《毕业生购买学生票证明》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集中领取(只领取在校研究生部分)。培养单位须在毕业研究生证上加盖“毕业留念章”,否则不予发放《毕业生购买学生票证明》。

3.《毕业生购买学生票证明》由学校集中制作,涂改无效。

五、办理离校手续

1.为方便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2020年毕业研究生采用线上方式办理离校手续。登录吉林大学网上办事大厅https://ehall.jlu.edu.cn/jlu_portal,点击“研究生电子离校申请”。打开“个人信息”菜单,可提交离校申请及查询离校手续办理情况。培养单位相关负责老师审核通过后,点击“确认离校”打印《吉林大学2020届研究生毕业离校通知单》(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

2.《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到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指定地点盖章。盖章前须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先行录入,打印《毕业生登记一览表》,并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和《毕业生购买学生票证明》的办理和领取地点在行政服务中心学生办事大厅(鼎新楼C区一楼)3号窗口和4号窗口,办理时间为6月23日至7月3日。

六、其他

1.在我校就读期间曾获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过的研究生,要妥善处理好相关还贷事宜。校园地贷款应办理提前还款或签订还款协议(展期协议);生源地贷款要登录生源地贷款系统进行毕业信息确认。若以上要求未完成,各培养单位不得为其办理相关毕业手续。

2.如用人单位需要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发放证明》的请各培养单位统计好人员后集中办理。

3.各培养单位应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及时地做好毕业研究生的档案整理及转出工作。

4.按基础学制计算,今年上半年应该毕业的研究生,其医保将在6月30日前由学校统一办理停保,但待遇可享受到8月31日。请妥善保管医保卡,以备后续使用。另外,各单位要提醒保费于今年8月31日到期的延期答辩研究生,其续保工作须随本年度入学新生一同办理。

5.各培养单位要督促本学院的毕业生在离校前交还寝室钥匙。

各培养单位要加强毕业生的诚信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确保人身、财产及重要证件等的安全。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周到、节俭、圆满地做好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使毕业研究生顺利、愉快地奔赴工作和学习岗位。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联系电话:0431-85167939

版权所有 2015 吉林大学 吉ICP备0600298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