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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专项调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编辑: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时间:2020-06-08点击数: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考古学科研究生的培养水平和论文质量,学院拟于2020年下半年推出研究生专项调研项目,并就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

12018级硕士研究生和2018级博士研究生。

2)围绕学位论文开展有针对性的国内专项调研。

请有意申报且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申请表(附件1),本人和导师签字后(学院研究生副书记和副院长意见待名单公布后由学院统一出具),将扫描件于62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2.名额分配

2018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0名左右,2018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名左右,2018级博士研究生5名左右。

3.资助额度

硕士研究生3000/人,博士研究生5000/人。

4.评选方式

由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评选,择优立项,并在630日前在学院主页进行公示。获批同学如在正常学期内赴外地调研,须履行相关请假手续。

5.费用报销

1)本项目采取后期资助的形式,主要用于资助学生在调研期间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补助费,在资助额度内学生可多次或多地开展调研。

2)各类费用均由学生先行垫付,调研结束且通过结项审核的同学,凭本次调研期间符合财务报销规定的有效票据到学院履行报销手续。

3)没有通过结项审核的项目、不符合财务报销要求的票据、超出资助额度的费用、不属于报销范畴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

6.结项要求

获批调研项目的同学须在2020930日前完成调研工作,调研内容须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完成2000字的调研报告(附件2),经导师评定并签字后于101524点前提交至指定邮箱。不按时完成调研或超时提交调研报告,均视为不合格。学院将组成专家组,对调研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鉴定意见。

1)调研报告的鉴定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评定为优秀和合格的调研报告,学生可履行报销手续。对于评定为优秀的调研报告,在资助调研费用的基础上,给予2000元的额外奖励(税前)。

2)调研报告鉴定为不合格者,不予报销调研费用。经专家组鉴定,调研内容与学位论文无关,或以调研为名进行其他无关活动,或调研报告存在抄袭造假,或调研报告粗制滥造,将评定为不合格,且学院将视情节严重进行惩处。


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在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学院联系人:李叶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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