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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本科生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网络评教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时间:2020-12-11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切实掌握课程教学效果,全面、准确地了解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学生对教师及学校教学工作的建议、意见和满意度,促进教学相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组织本科生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网络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工作安排

1.评教时间:

2020年12月14日8:00—12月25日16:00

2.评教对象:

本学期开设理论课程的任课教师。

、评教系统使用说明

1.学生通过选课账号和密码登录“吉林大学教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uims.jlu.edu.cn,请使用火狐浏览器或者谷歌浏览器),点击左侧“教学质量评价”,出现所需评价课程及教师记录清单,点击相应记录,进入评价页面。评价项目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信息一旦提交将无法修改。

2.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络评教,如未及时完成评教,将影响学生对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如无法查询期末考试成绩等)。

3.参与评教学生的个人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被评价教师只能看到反馈意见和各项指标的综合统计结果,不能获得学生的个人身份信息。

4.学生评教应认真负责,反映问题实事求是,不应使用不良言语,不得发布与教学活动无关信息,不得散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三、评教结果反馈

评教结束后,各教学单位相关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和任课教师应及时进入“吉林大学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查看评教结果,并督促任课教师及时查看评教结果。如任课教师未及时查看评教结果,将无法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内录入相应课程的学生成绩。同时,学院应对评教结果进行分析总结,针对学生评教分数和学生满意率较差的任课教师,要采取督导听课、同行专家指导等措施,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相关要求

1.宣传动员。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将相关程序和要求传达到每位学生,并要求学生做到认真、客观、真实评价。

2.组织管理。网络评教期间,各单位教学秘书应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并根据教务处网上评教监控的情况通报,及时督促学生进行评教,确保评教结果客观真实。

若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质量评估科联系,电话:85153819。

附件:吉林大学教师教学效果网络评教指标

教务处

2020年12月11日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联系电话:0431-85167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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