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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专业(类)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时间:2020-11-12点击数:

各学院:

为做好2021年本科招生各项工作,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21年本科专业(类)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本为本”、实现“四个回归”,形成招生计划、人才培养和就业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本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聚焦优化专业结构,聚焦提升内涵建设,聚焦提高生源质量,科学合理制定好我校2021年本科招生计划。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本科专业(类)招生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专业(类)招生计划的编制和全校性工作的组织,审议有关重大事项等。成员如下:

组 长:王利锋

副组长:张汉壮

成 员:王国强张杰钟新代磊戴继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等。

(二)各学院成立本科专业(类)招生计划制定工作小组,成员分别由5-7人组成。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学院教学委员会主任、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各专业学科带头人等组成,负责制定学院各本科专业(类)招生计划。

三、工作要求

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动高校形成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教高〔2017〕8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吉林大学关于加快建设一流本科教育 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的实施意见》(校发〔2019〕225号),学校将深化高校专业供给侧改革,建立“招生-培养-就业”的联动机制,在编制全校2021年本科专业(类)招生计划的过程中,将参照各专业(类)近几年的招生、培养、就业情况以及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等因素,对我校2021年本科专业(类)招生目录和招生计划进行优化调整。在招生专业计划制定工作中,应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

(一)要对标学校建设一流大学总的目标定位,对标教育部和学校对本科教育的文件精神要求,根据本学院发展目标和学院规划,参考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明晰本专业在学部(学校)本科专业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要认真分析研判本专业的教育教学质量,盘点本专业的办学条件,例如师资队伍、实验教学条件、实习实践基地、生师比等,不得超出本专业的办学能力,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三)要认真了解本专业人才的市场需求,关注招生和就业情况,如录取分数、调剂率、就业率、就业质量等,加强预测,做好研判。

四、工作安排

(一)11月16日前,学院成立本科专业(类)招生计划制定工作小组,通过本学院近3年招生(参考《吉林大学本科招生质量报告》)和就业数据,在2020年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各专业(类)2021年招生计划。

(二)11月23日前,学院教学委员会对招生计划进行审议。

(三)12月7日前,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审议各专业招生计划,并将《吉林大学2021年本科专业(类)招生计划建议表》(见附件)返回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李健,85168305,鼎新楼A区414室)。

五、其他工作

(一)学院如有拟增设专业,则均需确定其所属的招生专业类,并在表格的备注栏中标注“含拟增设XXX专业”,执行该专业类的选考科目。确实无法确定归属专业类、需要按专业招生的,须与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按要求确定其选考科目。

(二)学院如有拟增设专业,其招生计划原则上从本学院的计划总额中自行调剂解决。

附件:吉林大学2021年本科专业(类)招生计划建议表

教务处发展规划处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学生工作部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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