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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的通知

作者: 编辑: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时间:2020-07-07点击数:

校教字[2020]48号

校内各单位:

为肯定我校教师在本科教学中做出的突出贡献,鼓励和引导广大教师投入本科课堂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依据《吉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奖励办法》(校发〔2019〕19号),学校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审奖励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设置“卓越奖”和“优秀奖”两个奖级,每学年评审奖励一次,“卓越奖”每人奖励3万元;“优秀奖”每人奖励1万元。学校对获奖者发放教学业绩奖励津贴和荣誉证书。

二、申报与推荐

1.采取教师个人申报与学院党政联席会提名两种方式。禁止学院向各系(专业、教研室)简单分配名额,应通过教师个人申报和学院党政联席会提名两种途径,差额推荐评选教师。由学院教学委员会通过集体讨论、投票方式,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进行等额有序推荐。各教学单位推荐人选数量见附件3。

2.学校教学委员会成立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专家组,根据学院推荐人选,评选产生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审核通过课堂教学质量“优秀奖”。

三、推荐和评选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依据《吉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奖励办法》(校发[2019] 19号)文件精神予以评选和推荐。学院在遴选推荐过程中,要把握正确的评审方向,以本科课堂教学效果为重点,综合考核候选人长期以来的本科教学投入、贡献和工作业绩,突出对候选人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评价,具体如下:

1.学院在遴选推荐过程中,要对教师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做最低限制。原则上不得低于学院教师本学年的平均本科教学工作量。

2.本学年重点推荐在此次抗击疫情中坚持在本科教学一线、创新开展在线教学、教学效果突出,获得学院、同行、学生高度认可的教师。

3.学院在提名、推荐评选教师时,应推荐一定比例承担实验课教学的主讲教师。

4.以本科课堂(实验)教学效果为重点,建立科学完善的教师教学效果评价体系,依据学生评教、同行评议和督学评价结果,对教师的教学效果予以准确评价。

5.以教师当学年的教学效果为基础,综合考核教师长期以来的本科教学投入,以及近三年的教学贡献和工作业绩。

6.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注重对教师师德师风的考察,以教师实际教学水平和教学贡献为依据,推荐长期坚持在本科教学一线教师。

7.坚持高标准选拔,宁缺毋滥,反对“五唯”化模式评审。

四、报送材料

各单位请于8月26日前,将《吉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推荐表》(一式三份)和《吉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推荐一览表》(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上述电子版材料文件同时传送至jxk@jlu.edu.cn邮箱,联系人:刘成荫,电话:85166422。

附件:

1.吉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推荐表

2.吉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推荐一览表

3.吉林大学2019-2020学年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名额分配表

4.吉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奖励办法

5.关于改进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教务处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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